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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租房購買條件

法律1.42W
南京公租房購買條件
公租房購買條件
 公租房即公共租賃房,是解決新就業職工等夾心層羣體住房困難的一個產品。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羣體。

目前公租房還不能購買,只能租賃,但不排除未來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進行買賣。每個地方對公租房申請條件也有所不同,給你一個深圳市公租房申請條件,供你參考:

深圳市公租房的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具有本市户籍,年滿23週歲;

(二)申請人蔘加本市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者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累計繳費3年以上(在2011年6月1日後補繳社會保險的時間不納入累計繳費時間);

(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後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本市領取低保廉租貨幣補貼、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貨幣補貼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但在其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後,應當立即停發租房貨幣補貼;

(五)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為。

二、面向人才羣體的申請條件:

(一)申請人在擴大試點企業工作,與企業簽訂了勞動合同,或是市屬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二)獲得學士以上學位或副高以上職稱,且符合以下年齡條件:

1、正高級職稱且未滿46週歲,副高級職稱且未滿41週歲;

2、國內外全日制高校畢業,博士未滿36週歲,碩士未滿31週歲,學士未滿26週歲。

1、2款所列年齡條件,以2013年1月1日為審查、判斷時點。

(三)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在本市未購買過政策性住房,未享受過購房補貼政策;在本市未擁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且在2010年1月30日之後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四)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提出申請時在本市未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正在本市領取低保廉租貨幣補貼、低收入或人才租房貨幣補貼的,可以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但在其簽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後,應當立即停發租房貨幣補貼;

(五)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無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超生子女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