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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轉讓的税費

法律3.05W
股權轉讓的税費
股權轉讓的税費

1、營業税
對以無形資產、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方利潤分配,共同承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徵收營業税。對股權轉讓不徵收營業税。
2、企業所得税
(一)轉讓財產收入,是指企業轉讓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股權、債權等財產取得的收入。”因此企業轉讓股權取得的收入應作為企業的收入總額計算應納税所得額。
同時《企業所得税法》第十六條規定:“企業轉讓資產,該項資產的淨值,准予在計算應納税所得額時扣除。”
其中淨值,是指有關資產、財產的計税基礎減除已經按照規定扣除的折舊、折耗、攤銷、準備金等後的餘額。“(《企業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第七十四條)
3、個人所得税
(一)股權轉讓所得徵收個人所得税的計税依據及適用税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税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個人股權轉讓所得,應按“財產轉讓所得”項目,按股權轉讓的收入額減除財產原值和合理費用後的餘額,為應納税所得額,適用20%的税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合理費用,是指賣出財產時按照規定支付的有關費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計算繳納的税款時,必須提供有關合法憑證,“納税義務人未提供完整、準確的財產原值憑證,不能正確計算財產原值的,由主管税務機關核定其財產原值。”
4、印花税
(一)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發生的企業股權轉讓行為
“財產所有權”轉移書據的徵税範圍是:經政府管理機關登記註冊的動產、不動產的所有權轉移所立的書據,以及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這裏的企業股權轉讓所立的書據,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權轉讓所書立的書據,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轉讓所書立的書據。
税目:由於屬於財產所有權轉讓行為,應按照“產權轉移書據”繳納印花税。
税率: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項規定,產權轉移書據應按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貼花。
(二)股票轉讓所立書據
對證券交易印花税政策進行調整,由現行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税率保持1‰。即對對買賣、繼承、贈予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税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税,改為由出讓方按1‰的税率繳納證券交易印花税,受讓方不再徵收。
(三)税收優惠股權分置
改革過程中因非流通股股東向流通股股東支付對價而發生的股權轉讓,暫免徵收印花税。
其實也不需要由股東自己來製作股權轉讓會議決議書,雖然會議決議書的核心是圍繞着股權轉讓再進行討論的,但在製作會議文書的時候某些重要的信息都應該簡明扼要的標註清楚。同時也意味着股權轉讓並不是有股東一個人就能做得了主的,其他股東有知情權和表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