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一般納税人a類及b類區別

法律3.22W
一般納税人a類及b類區別

根據《公司法》的規定,公司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公司作為企業法人,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所以應當有權自主決定在什麼領域中從事經營活動。因此,公司的經營範圍,不應當內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確定或指定,而是應當由公司自行確定,是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本要求的。公司經營法規是約束公司經營行為,保證市場平穩運行的重要手段。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諮詢類公司轉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標準

諮詢類公司轉增值税一般納税人認定標準為連續12個月提供應税服務銷售額達到500萬元(含500萬元)。《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的通知》(財税〔2016〕36號):附件2《營業税改徵增值税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五)一般納税人資格登記。《試點實施辦法》第三條規定的年應税銷售額標準為500萬元(含本數)。財政部和國家税務總局可以對年應税銷售額標準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