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共享單車交通違法,現場

法律3.2W
共享單車交通違法 現場

交通違章是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交通違章的違反可能給社會、團體、企業、學校以及其他組織帶來不便,對社會的管理帶來很多不確定因素。凡是車輛、行人違反交通管理規章制度和機關、團體、企業、學校及其他組織或個人未經公安機關批准隨意佔用道路擺攤設點、停放車輛、堆物作業、搭棚蓋房,以及進行集市貿易和其他妨礙交通的活動,均屬交通違章。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我國共享單車的押金算非法集資嗎?

從法律層面講,繳納或收取押金,目的在於對雙方之間的租賃合同起到一定的擔保作用,既可以督促承租人或使用人正當使用房屋或自行車等租賃物,也可以確保發生不當損害時,出租人或債權人可以優先受償。因此,作為“租賃單車”服務的共享單車,為了確保用户正當使用其單車,面向用户收取“押金”並不違法。
依據法律規定,非法集資的關鍵特徵是未經有關監管部門依法批准,違規向社會(尤其是向不特定對象)籌集資金。如未經批准吸收社會資金;未經批准公開、非公開發行股票、債券等。
二、非法集資的特點是什麼?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權限的部門批准的集資;有審批權限的部門超越權限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裏“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