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法院判緩刑當地不接受怎麼辦

法律2.91W
法院判緩刑當地不接受怎麼辦
法院判緩刑當地不接受怎麼辦
1、法院判緩刑的,司法局無權不接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該司法局轄區的,法院應當將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執行。司法局不接受時,可以要求司法部門説明理由,建議向當地公安局諮詢處理,反饋情況。作為被判刑者,根據《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第六條,應當自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生效之日或者離開監所之日起十日內到居住地縣級司法行政機關報到。諮詢你的轄區是否屬於該司法局管轄範圍內,如果不是,請與你的住所轄區相符的司法局對接。
2、法律依據:《刑法》第七十三條【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於一年。緩刑考驗期限,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