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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國家賠償案例

法律1.59W
最新國家賠償案例

國家機關因某種紕漏導致相關行為人無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後是需要對相關錯判的行為人給予一定的補償的,這種補償就叫做刑事賠償。刑事賠償是有其相應的賠償標準的,國家機關應按照相應的賠償標準給予行為人刑事賠償。刑事賠償義務機關是指接受刑事賠償請求、支付賠償費用、參加賠償訴訟的義務方。主要包括公安機關、安全機關、軍隊保衞部門、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以及監獄管理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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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某某票據詐騙

  案情經過:

  1998-1999年,黃某某在叔叔的廣州市天河宏達建材公司擔任業務員期間,代表該公司向三家供貨商交付了5張分別蓋有要貨商“麥永澤”、“嚴四益”印章的支票,但這5張支票均被銀行以“餘額不足”退票。此時,麥某自殺身亡,嚴四益出逃,三家供貨商遂報案指控XX公司詐騙。1999年6月18日,黃某某被逮捕。2000年11月15日,XX中院以“票據詐騙罪”判處黃某某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黃某不服,但上訴和申訴均被駁回。2009年,省高院決定將該案發由廣XX市中院重審。2010年7月19日,XX中院以證據不足,宣告黃某某無罪釋放。

  申請賠償金額:

  黃某去年9月以無罪羈押為由向省高院申請人身自由賠償金58.2129萬元、經濟損失100萬及精神損害撫慰金60萬。

  最終賠償金額:

  省高院審理後認為,據國家賠償法相關內容規定,黃某共喪失人身自由4094天,該院按照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公佈的上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日平均工資(162.65元/天)補償計算黃立怡人身自由賠償金,共66.5889萬元。但經濟損失屬於間接的不確定損失,不屬於法定賠償範圍,故不予支持。

  精神損害撫慰金數額是按照廣東省高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聯合出台的《關於在國家賠償工作中適用精神損害撫慰金若干問題的座談會紀要》來給出16萬元———該紀要第9條規定:“十年以上的,賠20萬元以下”。“這個數字已接近該規定的最高賠償標準。”省高院介紹,目前廣東精神損害撫慰金標準屬全國最高。以上就是關於國家賠償案例大全的相關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