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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池轉讓合同

法律2.58W
魚池轉讓合同
國家魚池徵收土地賠償是怎樣的

徵地是縣以上政府或土地部門實施,把集體土地變為國有土地同時進行補償的過程。徵地必須有計委立項、規劃許可證、用地批文等手續的,這些文件和徵地補償政策一樣也應該進行公示的,你也可以要求查看,如果沒有,那就是違法徵地。


關於徵地補償,國家有《土地管理法》,裏面有詳細規定,但基本屬於指導性的。省裏一般也有省條例,也是指導性的,具體的徵地補償標準要看你們那個縣(或者市)徵地補償政策,這個政策是公開的,一般縣(市)政府網站、縣(市)國土局網站都有,也可以去國土局查詢複印,徵地實施單位徵地時也應該在當地張貼告知的,可以多途徑瞭解的。 簡單説,徵地補償共分青苗、人口、土地補償三項,其中青苗支付給農民,人口補償支付給農民,土地補償款政策規定支付給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鄉政府等),但鄉、村是由農民組成的,所以,有的地區也開始拿一部分支付給農民;而且定附屬物補償是包括在土地補償之內的,如果是農民自己修剪的溝渠、涵道等定附屬物則應該支付給農民。 徵地補償的標準因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二萬元/畝到十幾萬元/畝之間。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徵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


3、被徵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


綜上所述,我國對於徵收魚池的補償標準也是依據土地補償的標準來進行的,而徵收土地的程序需要經過比較繁雜的程序才能開始,對於徵收的土地給與了相應的補償,其中也包括了多個項目,以避免徵地導致降低當地人們的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