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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信用卡老公在用,如果離婚協議寫明讓他還,我是不是就不要付責任了

法律1.93W
我的信用卡老公在用,如果離婚協議寫明讓他還,我是不是就不要付責任了
我的信用卡老公在用,如果離婚協議寫明讓他還,我是不是就不要付責任了
您好,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負債務為共同債務,您與丈夫離婚協議上所寫明的內容僅僅在您與丈夫之間產生效力,簡單來説,如果銀行找您還款,您承擔還款責任後可以依據離婚協議向丈夫追償。r您與丈夫是離婚協議的當事人,而銀行是第三人,該協議僅在你們兩人之間產生效力,而不對第三人產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