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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約定借款期限的訴訟時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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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約定借款期限的訴訟時效

合同法規是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合同裏面的內容是非常全面的,許多都涉及了法律有關,如果其中的條款違反了合同法規,那麼這合同就是無效的,在履行合同的時候就會發生糾紛。所以,瞭解合同法規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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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可約定提前還款嗎,未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

一、借款合同可約定提前還款嗎在借款合同中,人們都知道借款人不還款是違約行為,實際上,借款人提前還款也構成違約。《合同法》第208條規定:“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利息。”這一規定使借款人的提前還款行為有了法律依據。但是,借款人提前還款以及利息的計算問題需要雙方在簽訂協議時就説清楚。此外,《合同法》第211條第1款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付利息。”這一規定自然對出借人不利,也容易使出借雙方產生矛盾。因此,民間借貸對是否支付利息、利率具體多少等問題都必須清楚地寫在協議中。二、未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出借人依據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提起訴訟,從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在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中,債務人歸還債權人的借款的時間尚未確定,即債務人應當歸還借款,但由於期限待定,所以債務人在法律上不存在歸還的義務。在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前,債權人也沒有權利要求債務人立即還款。而訴訟時效是從權利人知道或應當知道其權利受到侵害時起算。故在未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中,只有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屆滿之後,債務人才有義務歸還借款,債務人才有可能不履行還款義務從而侵犯到債權人的利益,從而訴訟時效起算。出借人依據未註明還款期限的欠條提起訴訟,從出具欠條的第二天開始計算訴訟時效,但名為欠條,實為借條的按前款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