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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到檢察院了,檢察院直接出取保候審,是沒事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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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到檢察院了,檢察院直接出取保候審,是沒事了嗎
案子到檢察院了,檢察院直接出取保候審,是沒事了嗎
1、取保候審只是強制措施,跟案件情況關係不大,人民檢察院依法審查後,作出不起訴決定的,意味着沒事了。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第一百七十八條
不起訴的決定,應當公開宣佈,並且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被不起訴人和他的所在單位。如果被不起訴人在押,應當立即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