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寧波鎮海醉駕

法律2.42W
寧波鎮海醉駕
寧波鎮海經濟適用房怎麼申請?
  1、申請購房的家庭應當推選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申請人,在銷售辦法公告的規定時間內,由申請人持現住房資料、户籍證明、婚姻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家庭成員收入證明等資料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填寫《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申請登記表》。  家庭成員有工作單位的,收入證明由所在單位出具,無工作單位的,由户籍所在社區居委會出具。  2、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受理申請後,對保障對象條件進行調查和初審。市民政部門負責家庭收入證明材料複審,把好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關。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認真勘查低收入家庭住房現狀,審核相關產權證明材料。民政和房管部門的複審結論附入申請户資料。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對初審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社區張榜公示10日,10日內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進入評分程序或報送市住房保障機構。  3、經濟適用住房銷售不實行輪候制。當符合條件的申購數量大於房源數量時採取評分制,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會同有關部門根據申請人家庭的具體情況進行評分(具體評分標準另行制定),按分數高低排序,根據房源數量排序在前的確定為準購對象。當最後分數並列時以公開搖號方式確定準購對象。準購對象確定後報送市住房保障機構。未列入準購對象的申請户資料,由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退回申請人,待下批推出時根據條件重新申報。本辦法施行前已進入輪候序列的,仍按原辦法執行,不實行評分制,並在下一批經濟適用住房推出時先行安排。  4、市住房保障機構對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報送的準購對象進行審核並登報公示,10日內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機構核准。不符合購買條件的申請户資料,退回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對核准的準購對象簽發《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通知單》。申請人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資格通知單》參加公開搖號確定選房順序號,並取得《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準購證》(以下簡稱“《準購證》”)。申請人持《準購證》按購房順序號依次到指定的部門或單位直接選購住房,簽訂購房合同。  5、申購過程由市監察部門全程監督,搖號時由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6、取得《準購證》後放棄購房累計達到兩次的,作不願購買處理,其購買申請不再受理。因放棄申購等原因剩餘的房源併入下批可供房源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