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交通肇事罪和危險駕駛罪以那個立案

法律1.17W
交通肇事罪和危險駕駛罪以那個立案
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能否同時立案
  不可以,對於一個行為同時滿足危險駕駛罪與交通肇事罪,這屬於法條競合,依法只適用其中一個法條定罪量刑,根據罪行相適應原則和《刑法》的明確規定,此時應當擇一重罪進行處罰。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有前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