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離婚前已懷孕算重婚

法律2.77W
離婚前已懷孕算重婚
離婚前已懷孕算重婚
如果有證據證明他們當時以夫妻名義在一起生活,可以提起訴訟,告其重婚罪,否則一般情況不算。

構成重婚須具備兩個要件:

1、當是人一方或者雙方己存在有效的婚姻關係。

這是構成重婚的前提條件。

如果雙方之間均沒有婚姻關係的存在,是未婚,離婚或喪偶的人,不能構成重婚。

一方或雙方雖有婚姻關係,但其婚姻己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亦不能構成重婚。

無效婚姻和可撤銷婚姻必須經由法定程序認定。

對於無效婚姻或可撤銷婚姻的當事人,在其婚姻未經法定程序宣告無效或撤銷之前,仍屬於有配偶的人,若與他人結婚,構成重婚。

2、有配偶者與他人結婚,包括兩種形式:

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這為法律上的重婚;

二是雖未經結婚登記,但又與他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這為事實上的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