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抵押物和擔保物

法律1.08W
抵押物和擔保物
擔保物和抵押物有什麼區別

1、主要是主體不同,抵押物可以為,不動產,動產,銀行有價證券,股權,期權。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


2、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這裏的債權人既是主債的債權人。這裏的-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稱為保證債務,也有人稱保證責任。


3、擔保包括抵押,質押和留置。擔保物可以交予債權人,也可以在債權人或第三人手裏;抵押物仍在擔保人那裏,主要區別在於是否轉移佔有該物。比如一台車做擔保可能不轉移佔有,但是抵押一般是把車放在貸款人那裏的。


上述可知,擔保物和抵押物在主體、擔保人是否可以留置等方面都不一樣。清楚它們的不同,理解在什麼時候該用“擔保物”,什麼時候用“抵押物”,訂立合同的時候就能正確的使用。以上就是小編為您帶來的解答,希望對您有幫助。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律師365懷化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