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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後駕駛帶來的的危害

法律1.53W
酒後駕駛帶來的的危害
酒後駕駛的危害有哪些

1、觸覺能力降低,精神亢奮。


飲酒後駕車,由於酒精的刺激和麻醉作用,人的手、腳的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轉向系統,並且容易興奮,過分地自信。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後,對光、聲剌激反應時間延長,本能反射動作的時間也相應延長,感覺器官和運動器官如眼、手、腳之間的配合功能發生障礙,無法正確判斷距離、速度。


3、視覺模糊。


飲酒後可使視力暫時受損,視像不穩,辯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發現和正確判斷交通信號、標誌和標線。同時飲酒後視野大大減少,視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標,對處於視野的危險隱患難以發現,易發生事故。


4、心態不正常。


在酒精的刺激下,駕駛人往往會過高地估計自己的能力,判斷能力、分析能力、操作能力明顯遲鈍而引發交通事故。


5、易疲勞。


飲酒後由酒精的作用,80%人易出現肝留迷,也就是人們常説的睏倦、打磕睡,表現為行駛不規範、空間視覺差等疲勞駕駛的行為而引發交通事故。


科學研究發現,駕駛員在沒有飲酒的情況下行車,發現前方有危險情況時,從視覺感知到踩制動器的動作中間的反應時間為0.75秒,而飲酒後駕車反應時間要減慢2—3倍,同速行駛下的制動距離也要相應延長,這大在增加了出事的可能性。資料表明,人呈微醉狀開車,其發生事故的可能性為沒有飲酒情況下開車的16倍。所以,飲酒駕車,特別是醉酒後駕車,對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嚴重的。


醉酒行駛,將導致交通事故發生的概率攀升,為了減少、防止此類事件的發生,我國制定了相關的法律規定,駕駛員若違反規定後,則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若沒有導致交通事故的發生,只需支付罰金即可,若危及了他人的生命,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