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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財產糾紛律師費

法律3.17W
離婚後財產糾紛律師費

夫妻間的共同財產關係以婚姻關係的存在為基礎,婚姻關係解除時,要對共同財產進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條規定了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即:"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在農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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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財產糾紛律師費如何計算

1、計件收費

代理不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3000-12000元/件

2、按標的額比例收費

代理涉及財產關係的民事離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收費:

10萬元以下(含1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8%-12%,收費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1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1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5%-7%;

100萬元以上至1000萬元(含1000萬元)部分收費比例為3%-5%;

1000萬元以上至1億元(含1億元)部分收費比例為1%-3%;

1億元以上部分收費比例為0.5%-1%。

3、計時收費

代理民事離婚案件的計時收費標準為200-3000元/小時。

4、收費説明

(一)離婚訴訟案件同時涉及財產和非財產關係的,可按較高者計算。反訴案件,可在本訴案件收費的基礎上與委託人協商確定。

(二)代理各類訴訟案件的申訴,按照一審階段收費標準執行。

(三)重大、疑難、複雜離婚訴訟案件經律師事務所與委託人協商一致,可以在不高於規定標準5倍之內協商確定收費。重大、疑難、複雜離婚案件的認定標準及相關辦法由市律師協會另行制定,報市價格主管部門和市司法行政部門備案。

(四)前述收費標準,除另有指明外,是指訴訟案件一審階段的收費標準。

單獨代理二審的,按照一審階段收費標準執行。曾代理前一階段的,後一階段起減半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