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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社保繳費基數上限

法律3.16W
南京市社保繳費基數上限
我想要知道一下關於南京市社保問題繳費基數上限
對於南京市社保問題繳費基數上限,⑴欠費單位被兼併的,與兼併方簽訂補繳協議。 ⑵欠費單位分立的,與各分立方簽訂補繳協議。 ⑶欠費單位進入破產程序的,與清算組簽訂清償協議。 ⑷單位被拍賣出售或租賃的,與主管部門簽訂補繳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