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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新型專利轉讓流程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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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新型專利轉讓流程是怎樣的?

國家鼓勵發明和創造,並且出台了相關法律法規保護髮明和創造的專利,未經過專利人的允許其他人不得使用專利,專利人同意的除外,而且取得專利也必須經過嚴格的程序,也不是每個專利都能受到法律保護。在我國,專利分為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三種類型。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是國務院主管全國專利工作和統籌協調涉外知識產權事宜的直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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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用新型專利能轉讓的流程是什麼呢?

就你的問題實用新型專利能轉讓的流程是什麼,為你做出以下解釋

專利權人可以對自己所擁有的專利進行處理,換句話來説,如果專利權人不再想擁有該項專利,可以對他人進行專利轉讓,當相關的專利轉讓流程完成後,就可以順利地將專利轉讓給其他人,這樣不但可以讓專利權人獲取一定的轉讓收益,也可以讓專利受讓人一嘗所願獲得該專利。但是如果想要順利地完成轉讓工作,應該做到以下專利轉讓流程的五步曲。

(一)尋找專利轉讓的途徑。這是專利轉讓流程中最基本的一個環節,而且也非常容易實現。宣召專利轉讓的方法其實有很多,例如可以在專利網站上進行轉讓,也可以委託專利中介機構,甚至還可以自己尋找相關的企業等方式。

(二)專利轉讓人和專利受讓人簽署專利權轉讓合同。這是專利轉讓流程關鍵一步。只有專利轉讓人和受讓人雙方取得一致的意見之後才能有效地開展之後的轉讓相關工作。在轉讓合同中,對於雙方的利益都應該有明確地文字內容。

(三)雙方準備好專利轉讓需要的相關文件,這些文件應該嚴格地按照規定的形式進行填寫,這樣就可以縮短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核文件的時間,加快審核的速度。

(四)委託專利代理機構將相關的文件遞交給專利局。這是專利轉讓流程中重要的一個部分。因為只有專利局審核通過後才能讓專利轉讓具有法律依據。所以在這個過程中,委託的專利代理機構會在其中發揮重要的作用,選擇適當的專利代理機構也是這個過程中也是不容忽視的一個細節。

二、實用新型專利變更有什麼流程

專利權人是專利權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統稱,即專利申請被批准時,被授予專利權的專利申請人。專利權人既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如果要變更專利權人,那麼專利權人變更流程是怎麼樣的

(一)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提供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

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是指:

(1)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權利歸屬糾紛發生權利轉移以及發明人因資格糾紛發生變更的,如果糾紛是通過協商解決的,應當提交全體當事人簽名或蓋章的權利轉移協議書;如果糾紛是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的,應當提交發生法律效力的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專利局收到判決書後,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提起上訴,在指定的期限(兩個月)內未答覆或明確未上訴的,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提起上訴的,當事人應當出具上訴受理通知書,原人民法院判決書不發生法律效力。

如果糾紛是由地方知識產權局(或相應職能部門)調處決定的,專利局收到調處決定後,應當通知其他當事人,查詢是否向法院提起訴訟;在指定期限(兩個月)內未答覆或明確未起訴的,調處決定發生法律效力;提起訴訟的,當事人應出具法院受理通知書,原調處決定不發生法律效力。

(2)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因權利的轉讓或贈予發生權利轉移,要求變更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必須提交轉讓或贈予合同的原件或經公證的複印件;該合同是由法人訂立的,必須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的人在合同上簽名或蓋章,並加蓋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必要時須提交公證文件。公民訂立合同的,由本人簽名或者蓋章;必要時須提交公證文件。有多個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的,應提交全體權利人同意轉讓或贈予的證明材料。

(3)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為法人的,因其合併、重組、分立、撤銷、破產或改制而引起的著錄項目變更必須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

(4)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因死亡而發生繼承的,應當提交公證機關簽發的當事人是惟一合法繼承人或者當事人已包括全部法定繼承人的證明文件。除另有明文規定外,共同繼承人應當共同繼承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