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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押折抵怎麼算

法律3.19W
關押折抵怎麼算
關押時間折抵刑期可以嗎




    可以折抵,但有一定的條件。



    看守所主要是用來關押未決犯(還未拿到生效判決的被告人、犯人)的地方,如果判決生效,剩餘刑期在三個月以上的,就會把犯人送到監獄執行。



    看守所屬於公安系統管理,監獄則屬於司法系統管理。 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在正式的判決作出前,如果被關押在看守所,其被關押的時間可以折抵刑期,但不是所有的刑罰都可以。



    在刑事判決中,對自由進行限制的刑罰比如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緩期執行)。



    判處管制的,之前在看守所羈押一日可以折抵管制刑期兩日。



    對於判處拘役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如果是判處有期徒刑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比如某人如果因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判十年有期徒刑,但他此前在看守所已經羈押了兩年,那他在監獄服刑的時間實際上只需要八年。



    管制之所以能夠折抵兩天,是因為管制對罪犯不予關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只進行社區矯正。被判處管制的罪犯可以留在原工作單位工作。



    被判處無期徒刑和死刑緩期的執行的罪犯之前被羈押的,不能折抵刑期。比如像吳英案中,其因為集資詐騙罪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後來其在監獄中服刑過程中被減刑為有期徒刑。那她在判決前被關押在看守所的時間也不能折抵之後減刑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