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辯狀和離婚起訴狀
離婚起訴狀及答辯狀
您好,關於“答辯狀和離婚起訴狀”這個問題,我的解答如下:一、開頭
寫“離婚案被告答辯狀”。
二、正文
1.答辯人一欄:標題之下,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信息情況
寫明答辯人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所,還應該寫上電話等聯繫方式,凡有代理人的,另起一行列寫代理人,並且標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還是委託代理人;接着寫明代理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或職務、單位或住所。是法定代理人的,還要寫明其與答辯人的關係。如果委託律師代理,只需寫明其姓名、工作單位和職務,也可以不寫明代理人和律師,在委託上列明,將委託上交給法院。
2.案由
主要寫明對原告(或上訴人)為何案件起訴進行答辯;對於何時收到起訴狀副本(或上訴狀副本),可寫可不寫。具體寫法如:“答辯人因原告(或上訴人)
提起(案由)訴訟一案,現答辯如下:……”。或者寫:“答辯人於 年 月日收到你院轉來原告(或上訴人) 提起之訴一案的起訴狀副本(或上訴狀副本),現提出如下答辯:……”。
3.答辯的理由
這是答辯狀的主要部分。或者説是關鍵部分。大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針對不實之詞進行反駁。客觀事實是構成行為性質和判斷是非的根據,虛構的事實必然導致錯誤的判斷。因此,要想澄清是非,否定對方的訴訟請求,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是指明其所謂“事實”的虛假性,並敍述案件真實情況。例如一起房屋買賣糾紛,甲説乙違約,沒有按期付款,故而解除合同;那麼乙就應指出甲所言不是事實,關於逾期兩天有特殊原因,乙方已經短信及電話預先通知並解釋,甲方也是回覆認可的,同時出示關鍵證據。
(2)針對舉證錯誤進行反駁。證據與案件事實密切相關,證據虛假,必然反映事實的虛假或論辯的荒謬。因此,用確鑿的證據,反駁對方訴狀舉證的虛假、説理的不當,是反駁訴訟請求最有利、最簡捷的方法之一。例如一起離婚案,男方出示一些照片,證明女方與他人有染,而女方在仔細審查證據後,覺得男方的照片是刻意為之,用電腦合成技術處理的虛假場景,並申請法院進行鑑定。經過司法鑑定後,照片被認定是虛假的,那麼,女方就此足以反駁回擊男方關於出軌的虛假質疑。
(3)針對論證錯誤進行反駁。對方無禮的訴訟請求,難免在説理時暴露出語言思維的邏輯混亂,觀點與依據的互相矛盾、不合法理或違背常理等破綻。答辯狀若第一章婚姻家事訴訟能準確而尖鋭地指出這些漏洞,常常可以“出奇制勝”,使對方當事人陷入被動局面。例如一起騙婚後離婚案,女方稱自己遭受家庭暴力,受盡冷遇,要求男方賠償精神損失和經濟損失,可在舉證時出示的僅僅是派出所的報警記錄,沒有傷檢報告和醫院診斷;而男方的證據顯示結婚短短一個月,女方以各種理由索要財物數十萬元,全部轉走,所謂的家暴也無非是女方尋釁滋事故意構陷找茬吵架,然後多次報警,警察來了一問,沒啥事,就是兩口子吵架,男方沒有動手打人。那麼,答辯人完全可以建議法院駁回對方的訴訟請求。
(4)明確提出答辯意見和請求。論證答辯理由的最終目的是提出答辯意見和主張。應在辯駁的基礎上,綜合答辯內容要點,提出具體主張,部分或全部否定對方的訴訟請求。一般寫法是另起一段,用承接詞“綜上所述”,引出答辯內容要點,最後提出答辯要求。
三、結尾
1.致送機關,分兩行寫:“此致 某某人民法院”。
2.右下方寫:答辯人: (簽名和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3.附項應寫明:
(1)本答辯狀副本份;
(2)物證或書證 (名稱)件;
(3)證人 (姓名)(住址)。
以上是離婚起訴狀及答辯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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