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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交通事故導致的工傷

法律1.92W
因交通事故導致的工傷
如何認定交通事故導致工傷

1、認定條件:


上下班途中發生車禍能否認定工傷不能一概而論,要結合一定的因素和具體實踐作判斷。由於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而負傷、致殘、死亡的,應當認為工傷。


在認定職工道路交通事故是否屬於工傷時應當考慮下列4個必備要素:


(1)上下班的規定時間;


(2)上下班的必經路線;


(3)無本人責任或非本人責任;


(4)機動車事故。


上訴四點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2、申請時限:


(1)用人單位須在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社保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的,勞動者或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3、受理部門:


各統籌地區的社會保障局。


4、提供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在社保部門領取並填寫);


(2)勞動合同(無勞動合同的提供事實勞動關係證明),為參保員工需提供所在用人單位的註冊登記資料(可到市工商局查詢打印);


(3)首診病歷及有關檢驗報告複印件;


(4)員工身份證複印件;


(5)《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及其他有效證明覆印件;


(6)如申請由工傷職工的直系親屬提出,還須提交申請人與工傷職工的親屬關係證明,如户籍證明(申請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