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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善縣交通違章

法律2.82W
嘉善縣交通違章
嘉善縣機動車違章處罰標準是什麼?
最新交通法規中關於校車駕駛人管理的內容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其他規定將於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2013新交通規則提高了違法成本,記分項也由38項增加至52項。 嘉善縣機動車違章處罰具體扣分細節如下: 交通違法的處理:(被交警抓到) 1、闖紅燈,記6分,罰100元。 2、酒駕,5年內不得再考取駕照。 3、不繫安全帶,記3分,罰100元。 4、副駕不繫安全帶,記1分,罰50元。 5、行駛途中撥打手機,記3分,罰100元。 6、行駛途中抽煙,記1分,罰100元。 7、有意遮擋號牌,記12分,頂額處罰。 8、超速駕駛,記6分。 從2012年7月起,7種攝錄違法(非現場處罰)罰款+記分:(是攝錄罰款)1、闖紅燈,罰款200元。2、不按導向車道行駛,罰款200元。3、違反禁止標線行駛,罰款100元。4、超速行車,罰款200元。5、機動車走非機動車車道,罰款100元。6、逆行,罰款200元。7、違停車,罰款200元。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一)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三)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五)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六)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七)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帶掉頭的; (八)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