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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囑怎麼做公證

法律1.17W
遺囑怎麼做公證
怎麼做能撤銷遺囑

根據繼承法的規定,遺囑人在設立遺囑後,因主觀客觀方面的原因,可以依法撤銷原立遺囑的全部內容,也可以依法變更遺囑的某些內容。遺囑人撤銷或變更遺囑的方法,可以是提出撤銷或變更遺囑的聲明,也可以通過另立新遺囑的辦法來撤銷或變更原立遺囑。變更、撤銷遺囑依下列原則處理:


1、囑人立有數份遺囑,其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立的遺囑為準。


2、囑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數份內容相牴觸的遺囑的,其中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公證遺囑為準;沒有公證遺囑的,以最後所立的遺囑為準。也就是説,公證遺囑具有法律上的證據效力,遺囑人不能自行撤銷或變更。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也不能撤銷或變更公證遺囑。要撤銷或變更公證遺囑,遺囑人必須到原公證機關辦理撤銷或變更公證遺囑的手續。


3、囑人雖未立多份遺囑,但其生前行為與遺囑的意思表示相反,而使遺囑處分的財產在繼承開始前滅失、部分滅失或所有權轉移。


部分轉移的,遺囑視為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遺囑被撤銷或部分被撤銷後,遺囑人沒有立新遺囑的,按法定繼承處理。值得注意的是,撤銷或變更遺囑和設立遺囑一樣,必須具備同樣的法定條件,即遺囑人在撤銷或變更遺囑時必須具有完全行為能力,出於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變更的內容和形式符合法律規定,否則,變更、撤銷行為無效,原先設立的遺囑仍然有效。


希望對您能有所幫助。事實上,我們應該要知道,在遺囑訂立的過程中,遺囑的形式並不是最主要的,它的內容才是根本,您只要把遺囑應當包括的內容搞清楚了,那麼即便不去做公證,遺囑繼承也能順利完成。因此,當您真被立遺囑時,建議您最好是去諮詢一下遺囑繼承方面的專家律師,讓專業的律師幫助您把把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