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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無責任方賠償限額

法律2.82W
交強險無責任方賠償限額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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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強險無責任賠償限額是多少

簡單來説,就是保險的一個額度問題,強制保險有責額度跟無責額度不一樣,無責只是有責的十分一。而我們大多數人只看到有責的規定,對無責的規定並不會在意。根據《交強險條例》的規定,強制保險分四種限額,醫療、死亡傷殘、財產,以及無責。總體來説,強制保險賠付分兩種情況,一為有責,無論責任大小,都是以12.2萬為限額賠償(當中又分醫療1萬,死亡傷殘11萬,財產2000,最高院剛剛出覆函,這各自的限額是不能打通的),而無責賠償是指:保險車輛在事故中無責的話,強制保險賠償就不是以12.2萬為限了,賠償額就變成了10%,即醫療由1萬變1千,死亡傷殘由11萬變1萬1千,財產損失變100元。被保險人無責任時,具體標準如下:

1、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

2、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

3、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無責賠償交強險限額在相關的法律中有着明確的規定,可以肯定地説,該部分的賠償額是比較低的,因為無責任的情況下其損失也是相對較少的,因此賠償的限額也是相對比較低。交強險是每一輛車都要繳納的保險,其對於車輛在何種情況下可以拿到的賠償項目以及金額都是有着明確規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