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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資產報廢原因

法律1.88W
固定資產報廢原因

在創業的大浪潮下,越來越多人投入到創業中,而開公司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開公司的第一步是瞭解公司設立流程,這可以讓創業者取得一步先機,創立了公司為以後發展打下基礎。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而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為,屬於法律行為中的多方法律行為,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行為屬於單方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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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廢的固定資產如何徵收增值税

  納税人銷售舊貨(包括舊貨經營單位銷售舊貨和納税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應税固定資產),無論其是增值税一般納税人或小規模納税人,也無論其是否為批准認定的舊貨調劑試點單位,一律按4%的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税,不得抵扣進項税額。  《關於全國實施增值税轉型改革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税[2008]170號)四、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税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以下簡稱已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徵收增值税:  (一)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後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税率徵收增值税;  (二)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税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税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税;  (三)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税抵扣範圍試點的納税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税抵扣範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徵收率減半徵收增值税;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税抵扣範圍試點以後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税率徵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