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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錢買房子,只寫了兒子的名字,現在後悔了能要回來嗎

法律2.83W
父母出錢買房子,只寫了兒子的名字,現在後悔了能要回來嗎
父母出錢買房子,只寫了兒子的名字,現在後悔了能要回來嗎
房產如果是由父母出資購房,並事先也有約定説明,子女在違背了約定的情況下,父母是可以通過法律手段收回的。
1、父母出錢給子女買的房子,房產證是子女的名字,這是一種贈與行為,房屋已經交付,除非符合規定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撤銷並收回房屋;
2、法律依據:贈與人可以撤銷贈與:
(1)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
(2)對贈與人有扶養義務而不履行;
(3)不履行贈與合同約定的義務。贈與人的撤銷權,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原因之日起一年內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