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法官醉駕

法律3.05W
法官醉駕
醉駕法官開庭都問什麼

法官在庭審時會詢問當事人説明問題,是無法猜測的,因為這要根據其所涉案情來決定。r其次,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八條規定,法庭調查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當事人陳述;(二)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三)出示書證、物證、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四)宣讀鑑定意見;(五)宣讀勘驗筆錄。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鑑定人、勘驗人發問。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鑑定或者勘驗的,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第一百四十條規定,原告增加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可以合併審理。r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法庭辯論按照下列順序進行:(一)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二)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三)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r(四)互相辯論。r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