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養老金並軌的欺騙性

法律3.28W
養老金並軌的欺騙性
欺騙性勞動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如果是此情形,勞動者是可以得到補償的。具體請帶上相關材料當面詳細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