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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股東大會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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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股東大會議程

合同糾紛訴訟是指人民法院根據合同當事人的請求,在所有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合同爭議的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一系列法律關係的總和。 合同糾紛的內容涉及到合同本身內容的各個方面,糾紛內容多種多樣,幾乎每一個與合同有關的方面部會引起糾紛。而合同糾紛從本質上説是一種民事糾紛,民事糾紛應通過民事方式來解決,如協商、調解、仲裁或訴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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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公司第一次股東大會議程是怎樣的?

新公司第一次股東大會流程及準備資料     一、會前準備工作  (一)確定會議召集人及其職責  1. 會議召集人:第一次股東會會議的召集人為出資最多的股東。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可由股東組成的公司籌備組為會議召集人。  2. 會議召集人的職責:根據《公司法》的要求,負責組織召開公司第一次股東會,審議股東提請的議題。  3. 發召開股東會的通知(召開時間、召開地點、會議議題) 二、股東會會議議程 由會議召集人負責:  1. 介紹會議組織機構(股東會構成、成員,董事會、經理層設臵);    2. 《公司籌辦情況、設立費用使用情況報告》; 3. 提請決議《公司章程》和《三會議事規則》;  4. 根據《公司章程》的要求選舉董事會成員;確定董事會成員的報酬;  5. 根據《公司章程》的要求選舉監事會成員;確定監事會成員的報酬;  6. 表決通過公司第一次股東大會決議;  7. 委託XXX 辦理公司公司登記註冊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項。   注:  1. 股東均有權出席股東大會,也可以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和參加表決,委託代理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股東因特殊原因不能與會時,請在會議召開前3天通知會議籌備組。股東委託代理人出席會議時,請將授權委託書於會議召開前1天交會議籌備組。  2. 參考法律法規:《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 (1)股東會  股東會由全體股東組成,是目標公司的權力機構,按照相關

法律法規規定及目標公司章程規定行使相關職權。 (2)董事會  董事會由5名董事組成,十四冶推薦3名,博盛投資推薦2名。董事長1名,在十四冶推薦的董事會成員中選舉產生,副董事長1名,在博盛推薦的董事會成員中選舉產生。 (3)監事會  監事會由3名監事組成,監事會主席1人,監事2人。其中,監事會主席由博盛推薦,並經全體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兩名監事分別由十四冶推薦和目標公司職工選舉產生的職工代表擔任。  (4)經營管理班子(高級管理人員)  高級管理人員是指總經理、副總經理、總工程師、財務總監。目標公司設總經理1名,由董事會在十四冶推薦的人選中聘任;可設副總經理2名,由董事會根據總經理的提名在雙方推薦的人選中聘任。目標公司設總工程師1名,由董事會根據總經理的提名在十四冶推薦的人選中聘任。
以上是關於公司第一次股東大會議程的流程,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