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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街樓租賃合同

法律1.01W
沿街樓租賃合同
請問一下有沒有人知道沿街樓租賃合同怎麼寫
沿街房租賃合同 甲方(出租房):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自願承租甲方 沿街樓,房屋面積為 平方米,作為營業房使用,雙方應遵守下列協議: 一、乙方承租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止 年 月 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納租金 元,甲乙雙方應提前兩個月簽訂合同,合同簽訂後乙方必須向甲方一次性交清一年的房租。 三、乙方在承租期間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經營。在經營中乙方所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有關部門徵收的費用及水、電、由乙方負擔。 四、在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進行出租、轉租,不得進行結構改造,愛護房內所有設施。。 五、租賃合同未滿,甲乙雙方不得無故收回房屋或退房。 六、租房期間的裝修須經甲方同意,在不損壞建築主體的情況下進行,租期結束後所有裝飾不準拆遷,若拆遷須恢復原建築面貌,費用由乙方負擔。 七、合同到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乙方使用,使用期間電器、門窗等做好維護,維修費自理。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以上是對於沿街樓租賃合同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