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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需要户籍證明

法律1.95W
什麼時候需要户籍證明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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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時候需要户籍證明

一般是指“集體户”的居民,需要户籍資料時,憑本人身份證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可打印户籍證明。

一般常住居民憑户口本可對外辦理各項事宜。也有常住居民特殊情況需要户籍證明的,居民憑身份證公安機關會出具的。

市民户口簿遺失,如果確實急需户籍證明的,警方稱可以將身份證複印件或常住人口登記表複印件到派出所加蓋户籍專用章,可作為户籍證明使用。

户籍證一般指“集體户”居民。需要户籍信息的,可以憑户口簿或者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户籍登記。一般常住居民可以根據帳簿辦理一切事項。先到單位借你的户口單頁,用本人的身份證,填上貸款表。帶户口證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户口登記手續。有的地方直接印在户口單的複印件上,也有户籍證明的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