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財產保全後在哪些情況下可以被解除

法律9.29K
財產保全後在哪些情況下可以被解除
財產保全後在哪些情況下可以被解除
根據法律規定,有以下情況時,可以解除財產保全:
1、訴前申請財產保全的,在保全措施採取後,利害關係人15日內未起訴的;
2、被申請人向依有關規定人民法院提供擔保的;
3、申請人在財產保全期間撤回申請,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請的;
4、被申請人申請複議,法院據此作出新裁定,撤消原財產保全裁定的;
5、被申請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判決的義務;
6、對被申請人的財產予以凍結、查封或者扣押是有期限的,一般情況下,一次凍結的有效期為6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一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如果期限屆滿,而人民法院有沒有裁定繼續採取保全措施的,原保全措施自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