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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鄉的宅基地被人佔用並且建房還要得回嗎

法律1.56W
家鄉的宅基地被人佔用並且建房還要得回嗎
家鄉的宅基地被人佔用並且建房還要得回嗎
如果地上建築物滅失(損毀或者倒塌,或者拆遷)那麼,這個宅基地你就無權處置了,收歸集體所有。《土地管理法》限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隸屬農民集體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權,無所有權。我國土地和房屋是分別實行管理的。
1,根據限定宅基地是農民基於集體經濟組織人員身份而享有的能夠用於修建住宅的集體建設用地,農民無須交納任何土地花費即可獲到,是一種福利性質的,通常來講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則隸屬公民個人財產,能夠繼承。
2,實踐中,農民宅基地的繼承問題能夠分為下列情況:如果繼承人是本集體經濟組織人員,符合宅基地申請要求的,能夠經准許後獲到被繼承房屋的宅基地;
3,如果不符合申請要求,則能夠將房屋賣給本村其他符合申請要求的村民。如果不願出賣,則該房屋不得翻建、改建、擴建,待處於不可寓居狀態時,宅基地由集體經濟組織要回。
4,繼承人是城市居民的,比照上述不符合宅基地申請要求的情形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