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貨車超載專項整治

法律1.22W
貨車超載專項整治
貨車超載整治
我國今年對貨車超載整治有着非常明確的辦法,如下

據悉,我省將開展為期1年的專項治理行動,對貨車非法改裝和超限超載等問題進行集中治理,力爭用兩年左右時間,配合做好“雙排車”的整改及“單排車”的標準化建設。初步建立法規完備、權責清晰、運行順暢、執行有力、科學長效的治超工作體系。

同時,根據國家最新的超限認定標準,從2016年9月21日起,凡在公路上行駛的載貨類汽車,超過標準的超限超載車輛將按規定進行卸載和處罰。車輛載物不得超過交通標誌標明的限載、限高、限寬、限長標準。運輸不可解體物品的超限超載車輛,需向公路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超限運輸車輛通行證》後方可上路行駛。

此外,根據《超限運輸車輛行駛公路管理規定》《車輛運輸車治理工作方案》的有關規定,從2016年9月21日起,全面禁止“雙排車”進入高速公路;2016年9月21日至2018年6月30日為不合規定車輛運輸車的整改期,在此期間暫時允許在2016年9月21日前註冊登記的“單排車”過渡運行;從2018年7月1日起,全面禁止不合規車輛運輸車通行。

對違法駛入的超限超載車輛,經檢測認定後,一律在公路超限檢測站點進行處理,由當事人採取卸載、分裝等改正措施,消除違法狀態,並由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依法依規處罰。對檢查發現的非法改裝車輛,有關部門要責令經營者自行拆解;在規定時間內未恢復原狀的,一經查實,依法追究改裝企業和車主的法律責任。對不符合機動車國家安全技術標準的貨運車輛不得登記和發放號牌、行駛證或車輛營運證。享受政府“綠色通道”優惠政策的貨運車輛,應按有關規定整車合法裝載;違反裝載規定的,不得享受優惠政策,並按有關規定處理。危險化學品的貨運車輛,其超限認定標準與其他貨運車輛同樣。

據介紹,我省各地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將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礦山、水泥廠、港口、物流園區等貨物集散地的排查,引導貨運源頭單位安裝使用稱重設備,嚴厲打擊違反國家標準的裝載行為,從源頭上杜絕超限超載車輛出場、出站。着力清理整頓公路沿線的非法煤場、砂石料場及其他貨物分裝站場,杜絕貨車中途加載。交通運輸、公安等相關部門將開展路面聯合執法,對上路行駛的超限超載車輛做到卸載到位、處罰到位,不得放行超限超載車輛;對未按照規定處理而放行的,實行責任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