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著作權的繼承和承受的特點有哪些

法律1.22W
著作權的繼承和承受的特點有哪些
著作權的繼承和承受的特點有哪些
著作權繼承是繼承人在着作權保護期間內,可以繼承被繼承人的作品使用權、發表、複製、發行作品的權利和獲得稿酬權。
著作權的繼承特點是:
1、絕對權。著作權繼承不能變更登記,而且也沒有交付。
2、雙權利人。在繼承完成後,著作權的所有權人成為了兩個人,一個是著作人身權的所有權人,即作者;一個是著作財產權的所有權人,即繼承人。
3、限制繼承。繼承人不能任意修改繼承的作品。
著作權的承受是指著作權屬於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變更、終止後,其著作財產權在保護期內,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享有;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由國家享有。
其特點可以概括為:
1、著作權的承受主體為:法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或國家
2、著作權的承受前提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變更、終止後
3、著作權的承受客體為:作品
4、著作權的承受內容為:財產性著作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二十一條,著作權屬於自然人的,自然人死亡後,其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依法轉移。
著作權屬於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變更、終止後,其本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在本法規定的保護期內,由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享有;沒有承受其權利義務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由國家享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