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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合同解除條件

法律1.37W
服務合同解除條件
服務合同解除的法定條件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是指出現法律規定的解除事由而由享有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解除合同。 一、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我國《合同法》第94條規定了合同的約定解除之情形) 1、當事人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時可以解除合同。 2、在履行期限屆滿以前,當事人一方向另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時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3、當事人在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間內仍未履行時可以解除合同。 4、當事人一方延遲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 5、 法律規定的其他形式。 二、因延遲履行而解除合同的權利,應當滿足的條件: 1、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的是主要債務。 3、經另一方催告。 4、遲延履行一方在催告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5、因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 6、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