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恢復執行後結案裁定書怎麼寫

法律2.44W
恢復執行後結案裁定書怎麼寫
恢復執行後結案裁定書
終結執行是指在執行程序中,由於發生某種特殊情況,正在進行的執行程序不可能或者沒有必要繼續進行,執行法院從而裁定結束執行程序的制度。這一制度為現行《民事訴訟法》第257條所確立,恢復執行後結案裁定書該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行:

(一)申請人撤銷申請的;

(二)據以執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

(三)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

(四)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

(五)作為被執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