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清查財產損失
如何進行財產清查
財產清查是一項複雜而又細緻的工作一般包括三個步驟:
1、清查組
財產清查前成立清查組,負責財產清查的組織和管理。其主要職責是,實施清查以前,合理安排清查工作;清查過程中,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清查結束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2、準備工作
準備工作由清查小組負責安排主要包括:會計部門提供的完整、正確會計記錄,財產管理部門將各種手續辦理齊全、將實物整理整齊,並準備有關的衡量器具及清查所需的登記表。
3、進行清查
清查人員按清查組的計劃和要求,進行清查。在清查財產物資時,應有財產物資的保管員在場,並登記盤點表;清查現金,應有出納人員在場,並登記現金盤點報告表;清查銀行存款,應將銀行存款日記賬和銀行對賬單核對,並記錄“未達賬項登記表”,必要時還可以到銀行查證;清查債權債務,可通過詢證、函證進行核實,並登記“結算款項核對登記表”。
綜上所述,財產清查對於企業弄清自身資產負債情況非常有好處,財務部門可以通過全面清查、局部清查和不定期清查等多種方式進行。財產清查結果的處理步驟包括核准數據、查明原因,調整賬簿,上報管理層進行賬務處理等。通過財產清算,最終實現賬實相符,以免在税務部門清查的時候帶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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