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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機關怎麼理解

法律1.07W
派出機關怎麼理解
派出機關怎麼理解
1.派出機關是指人民政府派出的國家行政機關。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在一定區域內設立派出機關。
2.我國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主要有三種類型:
(1)省、自治區人民政府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行政公署;
(2)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區公所;
(3)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經上一級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街道辦事處。除此之外,市人民政府設立的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也屬於派出機關,派出機關不能構成一級國家行政機關,而是派出它的那一級國家行政機關的分支機構,但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具有行政主體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