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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法院該如何分割財產

法律1.88W
夫妻離婚法院該如何分割財產
夫妻離婚法院該如何分割財產
1.夫妻共同財產是在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也規定了夫妻共同財產的兩種分割方式,協議分割和法定分割。離婚時,雙方有合法婚姻財產約定的,按約定處理。無約定,夫妻共有財產一般應當均等分割,一方對家庭做出特殊貢獻的、付出較多的,可以多分;一方具有嚴重過錯的,另一方可以多分,有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依法判決。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