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廈門出租車超載,小孩

法律3.11W
廈門出租車超載 小孩
出租車5座車超載小孩的標準
私家車5座多帶一個兒童算超載。5座多一個小孩,超載20%算,扣6分。 按照新交規的規定,駕駛營運車輛(不包括公交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超員不足20%的將扣罰3分。超過20%的則扣罰6分。 小汽車超載,各地政策有些許出入,大致相同。 拿江蘇省舉例,《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的規定如下: 第六十條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核定人數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對機動車駕駛人按下列規定處罰: (一)超過核定人數未達百分之二十的,處以二百元罰款。 (二)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二十以上未達百分之五十的,處以一千元罰款。 (三)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處以二千元罰款。 (四)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