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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初犯故意傷害要如何處罰

法律2.19W
未成年人初犯故意傷害要如何處罰
未成年人初犯故意傷害要如何處罰
1、未成年人初犯故意傷害,如果是已滿十二週歲,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的,應予立案追訴,可能會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但是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如果未滿十二週歲,故意傷害行為是不構成犯罪的;如果是已滿十二週歲未滿十六週歲,未造成重傷的,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責任。
2、法律依據《刑法》
第十七條 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二週歲不滿十四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情節惡劣,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核准追訴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