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法律顧問 > 法律

泰安拆遷補償2022

法律5.53K
泰安拆遷補償2022

徵地拆遷的補償標準不是固定的,沒有統一的計算標準,因為需要參考的因素非常多,如市場價格、政策等,當然,確定補償數額還是和當事人協商確定最好,這樣不會因此產生補償糾紛。一般拆遷補償標準的調整由市縣人民政府公佈。我國法律規定各地政府應根據經濟發展水平、當地人均收入增長幅度等情況,每2至3年對徵地補償標準進行調整,逐步提高徵地補償水平。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泰安拆遷補償標準

泰安拆遷補償標準如下:
 根據泰山區人民政府決定,為泰山區城市建設的需要,徵收白馬石村、北上高村集體土地,收回三合社區土地。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收回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我局會同泰山區財政局、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高街道辦、泰前街道辦以及白馬石村委會、北上高村委會和三合社區共同訂了《土地徵收、收回補償安置方案》,並報請泰山區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公示如下:

  一、徵收、收回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徵收土地位於泰前街道辦事處白馬石村、上高街道辦事處北上高村,收回土地位於泰前街道辦事處三合社區,總面積共計9.2546公頃,其中:

  農用地9.0308公頃(水澆地0.7554公頃,旱地2.345公頃,其他林地3.5477公頃,有林地0.0138公頃,果園2.3338公頃,坑塘水面0.0351公頃)。

  未利用地0.2238公頃(全部為其他草地)。
  二、徵收、收回土地補償標準

  (一)土地徵收、收回補償安置費標準: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魯政辦字〔2009〕20號文件公佈的徵地綜合區片地價標準執行。

  1.白馬石村位於第二級區片,補償標準為4.6萬元/畝,總面積為1.3489公頃,補償費用為93.0741萬元;

  2.北上高村位於第一級區片,補償標準為5.1萬元/畝,總面積為4.3924公頃,補償費用為336.0186萬元;

  3.三合社區位於第一級區片,補償標準為5.1萬元/畝,總面積為3.5133公頃,補償費用為268.7675萬元。

  按照上述標準,土地徵收、收回補償安置費總額為697.8602萬元。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補償費標準:本次徵收、收回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種類和數量,詳見《土地徵收、收回勘測調查清單》,補償標準按照山東省物價局、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國土資源廳魯價費發〔2010〕244號文件公佈的標準執行。

  無青苗補償費,地上附着物補償費總額為277.637萬元(其中白馬石村40.467萬元,北上高村131.77萬元,三合社區105.4萬元)。

  三、被徵地、收回村民安置意見

  按照《山東省土地徵收、收回管理辦法》的規定,經與村委會協商,對徵收、收回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採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土地徵收、收回補償安置費總計¥697.8602萬元,由泰山區財政局撥付到白馬石村委會、北上高村委會和三合社區,由村民代表大會研究分配方案。

  (二)泰山區人民政府對本次徵收土地按照1萬元/畝和1.5萬元/畝標準,一次性支付社會保障補貼¥119.0625萬元(其中白馬石村20.2335萬元,北上高村98.829萬元),由泰山區財政局在社保基金專户內為泰前街道辦事處白馬石村和上高街道辦事處北上高村設立賬户,並將上述補貼資金於徵收土地報批前一次性劃入該賬户。土地徵收經批准後,由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村委會制定村民入保方案,辦理入保事宜。

  (三)經泰山區人民政府同意,由泰安市國土資源管理局泰山區分局、泰前街道辦事處白馬石村和上高街道辦事處北上高村、泰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有關單位共同協調,安排一定數量適合條件的村民到轄區所屬企業就業。

  (四)三合社區因系國有用地,社區居民均已加入城市社會保險,不再另行進行社保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