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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偵查羈押期限,取保候審

法律1.57W
超過偵查羈押期限 取保候審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取保候審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在人民法院二審期間,犯罪嫌疑人羈押期已經超過一審法院所判處的有期徒刑的,也適用取保候審。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也可以為其申請取保候審。



    綜合上面所説的,取保候審也是屬於刑法的一種,在取保期間一般都是不能離開本地,而取保候審與領結婚證是沒有任何關係的,只要公民是屬於合法的,那麼就可以進行辦理,所以,作為一個合格的公民是千萬不要犯錯的,不然會影響到自己以後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