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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無刑事責任認定

法律2.17W
車輛無刑事責任認定

社會的和諧發展離不開法律的保障,對違反刑法相關規定的個人或集體是需要依法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的。根據刑法的規定,刑事處罰包括主刑和附加刑兩部分。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罰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此外還有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的驅逐出境。行為人應該接受何種處罰是由其自身的犯罪情節決定的。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駕駛無牌車輛




    罰款200元,暫扣車輛。



    所扣車輛需等駕駛者取得駕駛證或是由有證人領取,若由有證人領取,該人要接受以下處罰:罰款2000元、吊銷駕駛證。



    若三個月內未能領回被扣車輛,該車輛將被拍賣,所得款項上繳國庫。



    根據以上的情形,當事人可能會拘役一到六個月並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暫扣車輛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