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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到期前多久可以更換

法律2.96W
身份證到期前多久可以更換

傳統家事糾紛案件,一般是指涉及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案件,如離婚、贍養、撫養、扶養、繼承、分家析產等,現在已經涵蓋了婚姻無效、撤銷婚姻、離婚後損害責任、人身自由權、夫妻財產約定、婚生子女否認、生父確認、同居關係析產和探望權、監護權、被繼承人債務清償、遺贈撫養協議、涉外婚姻和涉老婚姻等,隨着社會轉型的凸顯和深化,家事糾紛衍生的新類型案件呈現多元化。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身份證到期前多久要去公安局辦理新的身份證?

  最好在有效期滿之日的3個月前,這個現行的法律、法規沒有明文規定。rn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五條 公民應當在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之日的3個月前申報換領新證,户口登記機關應當在舊證有效期滿前將新證發給本人。本實施細則已被2008年1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8號公佈、自公佈之日起生效的《國務院關於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廢止。除此實施細則沒有明確的換領日期規定。rn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rn  第十條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應當填寫《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交驗居民户口簿。rn  第十二條公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公安機關應當按照規定及時予以辦理。公安機關應當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之日起六十日內發放居民身份證;交通不便的地區,辦理時間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的時間不得超過三十日。rn  第十一條國家決定換髮新一代居民身份證、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公民姓名變更或者證件嚴重損壞不能辨認的,公民應當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登記項目出現錯誤的,公安機關應當及時更正,換髮新證;領取新證時,必須交回原證。居民身份證丟失的,應當申請補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