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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陽市公租房什麼時候開始申請

法律2.39W
襄陽市公租房什麼時候開始申請
邯鄲公租房什麼時候可以申請

1、申請登記:保障性住房申請家庭應當由户主(或持證人)向户籍所在地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保障性住 房書面申請,填寫審批表並提供相關資料。


2、審核公示:(1)各鎮(鄉)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就申請人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並公示(公示期限為10日),公示期間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將審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一併報送至區房地產管理部門。(2)區房地產管理部門申請人家庭的住房狀況進行核查,並提出審核意見,連同保障性住房申請材料一併報送至區民政局。(3)區民政局申請人進行核查,並提出審核意見,連同申請材料一併報送至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4)經區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審核,對符合規定條件的申請家庭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5日,公示期間無人提出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予以核准登記,書面通知申請人,公開登記結果並報區建設局備案。


3、審批執行:(1)街道組織在保障性住房申請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工作單位初審公示(10日),街道鄉鎮提初審意見、配售方案(2個工作日)。(2)區縣複審保障性住房申請資料、確定配售方案(5個工作日),公示(5日)。(3)市住房保障部門備案(2個工作日)。(4)符合保障性住房申請條件的,進行搖號配租配售。(5)搖中,進行配租保障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