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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給老婆拿着

法律1.48W
離婚證給老婆拿着
我的離婚證丟了,現在想結婚,需要拿着離婚證才能登記結婚嗎
什麼條件可以結婚,法律上有相關規定,滿足以下條件的男女雙方就可以去結婚,辦理登記手續: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3、沒有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符合條件的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滿足以上條件,雙方就可以一起去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去的時候帶上以下材料:雙方的户口簿、身份證;自己沒有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的簽字聲明。辦理離婚手續後,相關機構審查核實,登記備案你們的信息,發給離婚證以後你們就結束了法律上的婚姻關係,你已經是自由身,你想結婚就可以結婚,對方不能干涉你的婚姻自由。所以離婚後你是可以結婚的,只要你滿足結婚的條件。法律上規定的結婚條件如下: 1、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2、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 3、沒有禁止結婚的情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4、符合條件的男女雙方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領取結婚證。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