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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公司合夥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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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公司合夥協議
鋼結構失穩

1、鋼結構的失穩主要發生在軸壓、壓彎和受彎構件。它可分為兩類:喪失整體穩定性和喪失局部穩定性。兩類失穩都將影響結構構件的正常使用,也可能引發其它形式的破壞。 影響結構構件整體穩定性的主要原因有:


①構件整體穩定不滿足要求。影響它的主要參數為長細比(λ=l/r),其中l為構件的計算長度,r為構件截面的回轉半徑。應注意截面兩個主軸方向的計算長度可能有所不同,以及構件兩端實際支承面情況與計算支承面間的區別。


②構件有各類初始缺陷。在構件的穩定分析中,各類初始缺陷對其極限承載力的影響比較顯著。這些初始缺陷主要包括:初彎曲、初偏心(軸壓構件)、熱軋和冷加工產生的殘餘應力和殘餘變形及其分佈、焊接殘餘應力和殘餘變形等。


③構件受力條件的改變。鋼結構使用荷載和使用條件的改變,如超載、節點的破壞、温度的變化、基礎的不均勻沉降、意外的衝擊荷載等,引起受壓構件應力增加,或使受拉構件轉變為受壓構件,從而導致構件整體失穩。


施工臨時支撐體系不夠。在構件的安裝過程中,由於結構並未完全形成一個設計要求的受力整體或其整體剛度較弱,因而需要設置一些臨時支撐體系來維持結構或構件的整體穩定。若臨時支撐體系不完善,輕則會使部分構件喪失整體穩定性,重則造成整個結構的倒塌或傾覆。


2、影響結構構件局部穩定性的主要原因有:


①構件局部穩定不滿足要求。如構件T形、槽形截面翼緣的寬厚比和腹板的高厚比大於允許偏值時,易發生局部失穩現象;在組合截面構件設計中應特別注意。


②局部受力部位加勁肋構造措施不合理。當在構件的局部受力部位,如支座、較大集中荷載作用點,沒有設支承加勁肋,使外力直接傳給較薄的腹板而產生局部失穩。構件運輸單元的兩端以及較長構件的中間如沒有設置橫隔,截面的幾何形狀不變難以保證且易喪失局部穩定性。


③吊裝時吊點位置選擇不當。在吊裝過程中,由於吊點位置選擇不當會造成構件局部較大的壓應力,從而導致局部失穩。所以鋼結構在設計時,圖紙應詳細説明正確的起吊方法和吊點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