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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起設立股份公司法律意見書

法律2.69W
發起設立股份公司法律意見書
發起人發起股份公司法律責任是什麼樣

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在公司籌辦過程中,是承擔公司籌辦事務的,也是公司的原始股東,或者説是初始的出資人,因而對公司設立過程中的行為負有責任。依照公司法的規定,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2.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3.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有哪些條件和程序?


有限責任公司要擴大籌資渠道,擴大規模,增加公開性,提高規範化管理水平,改製為股份有限公司是允許的,從法律上不僅未加限制,而且提供了溝通的渠道。具體內容是:


1.變更的合法性


有限責任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是兩種公司形式,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2.變更的條件和程序


有限責任公司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符合公司法規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並且不是一種簡單的、內部的變更,而是要按照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程序辦理。


3.股份的摺合


有限責任公司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摺合的股份總額與有限責任公司經過核實的淨資產應當是相等的,不能低於也不能高於。因為在變更時,有限責任公司進入股份有限公司的資產,只能是淨資產,是實有的、可靠的,摺合股份時就是相等的數額。


4.變更的增資


有限責任公司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如果需要增加資本並向社會公開募集時,應當依照公司法向社會公開募集股份的規定辦理。


5.債權、債務的承繼


有限責任公司依法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為了保護債權人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原有限責任公司的債權、債務由變更後的股份有限公司承繼。